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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武汉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1-23 阅读次数:60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4日至5月12日,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第五巡察组对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有关工作要求,将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巡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主题教育相结合,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承担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局领导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具体整改任务,整改工作责任部门和单位承担具体问题整改。领导小组下设1个综合协调组和4个整改督导组,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

(二)强化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局党组深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明确方向,先后4次专题研究并制定印发了《十四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意识形态专项整改方案》《全面从严治党专项整改方案》《选人用人专项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巡察整改问题一个不落、见底清零。

(三)注重标本兼治,完善长效机制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园林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性问题。针对19个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实行问题整改、问责、建章立制三同步,全局系统共制定、修订制度33个,问责处理21人次。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新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够有力的问题破解森林总量增长缓慢的办法不多,优质生态产品供给不足改善森林林分结构的举措不实。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组织编制《武汉市林业资源保护和发展空间规划(2021年—2035年)》,明确武汉市林业资源空间布局。开展长江高水平保护国土绿化专项行动,今年完成植树造林2.1万亩,超额完成目标二是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政企银联手,共同推进武汉市国家储备林建设,着力提升森林质量,提高木材产出,带动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建设国家储备林面积45万亩。结合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松树纯林改造,优化林分结构增强森林抗性,完成森林抚育8万亩。三是抓实抓细林长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林长制工作,市总林长签发第2、第3总林长令。对2022度全市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四是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明确各区征占用林地定额,坚持限额采伐、凭证采伐,严格控制森林林木年采伐量,实行平台监管。

2.关于森林资源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督促区级明确林业管理职能不到位林长制基层巡林护林监督机制不完善。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协调所涉5个中心城区,明确由区园林部门为该区森林资源管理部门,并开展林草调查监测、森林资源管理等林业工作。二是完善林长制基层巡林护林监督机制,建成智慧林长制管理平台,市、区、级林长履职情况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并将林长巡林等平台数据纳入林长制督查考核范围三是印发《关于加强乡村护林员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依托护林员巡护管理系统,对护林员巡护上线情况实时监管,市乡村护林员总数已达到1322人,护林员平台监管率100%

3.关于生态修复保护存在短板的问题破损山体修复没有做到全覆盖生态公益林保护不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积极争取破损山体修复政策支持。市政府印发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明确2025年前完成4335.6的山体修复任务,将山体修复奖补纳入园林绿化项目建设奖补范围。二是编制破损山体生态修复技术指引,指导各区科学制订修复方案形成“一山一案”三是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督办检查督促相关区对反馈清单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建立常态化监督和执法机制,森林督查图斑核实率完成100%。联合市检察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的有效衔接。

4.关于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不够到位的问题管理机构设置不到位监管协调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及成效:一是进一步强化生态保护思想意识。中心组专题研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纲要》,并邀请专家授课。推动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武汉湿地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二是加强湿地保护行业监管。召开全市自然保护地综合管理暨联合执法培训会,制定加强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方案,督导相关区加快落实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三是建立协作机制。建立7部门参与的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与交流合作研讨会。115日,全国湿地保护管理座谈会、城市湿地保护与发展论坛在武汉召开,武汉湿地城市建设的成绩获得国家林草局及各位专家的充分肯定。四是联合水务、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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