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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草局保护地司相关负责人解读《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2-19 阅读次数:586

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为推动我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规范有序、可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

  《管理办法》作为世界地质公园领域重要的规范管理文件,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就世界地质公园发展及《管理办法》相关问题等,记者专访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相关负责人。

  问:请您简要介绍一下世界地质公园的由来和发展脉络。

  答:世界地质公园与世界遗产、人与生物圈并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三大旗舰品牌。2004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支持下,8个中国国家地质公园及欧洲地质公园网络的17个成员共同创建了世界地质公园网络(GGN)。2015年,为进一步彰显国际社会对保护优秀地质遗迹和景观重要性的认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了“国际地球科学与地质公园计划”,设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截至目前,全球共有世界地质公园195处,我国有世界地质公园41处,数量居世界首位,分布在全国22个省(区、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

  问:目前,我国的世界地质公园如何开展保护与利用?

  答:我国世界地质公园一直秉承“颂造化之神奇 谋区域之长兴”的发展理念,在保护珍贵而优美的地质遗迹、珍稀且多样的生态景观等基础上,我国各世界地质公园因地制宜,开展了丰富多样的科普、研学、生态旅游等活动。

 问:请介绍一下《管理办法》出台背景。

  答:世界地质公园旨在通过保护具有国际价值的地质遗迹,利用区域内独特的自然遗迹和文化遗产,推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这与我国自然保护地发展理念高度吻合,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领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球传播的重要载体。

  《管理办法》出台,明确了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再评估、范围调整和日常监督管理等基本制度体系,不仅规范和加强了我国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工作,填补国内制度空白,对推动我国世界地质公园高质量发展也具有重要意义。

  问: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属于新设立自然保护地吗?世界地质公园与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之间是什么关系?

  答:《管理办法》明确,世界地质公园是指经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定的可持续发展区域,不属于新设立的自然保护地。世界地质公园的日常管理要遵循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同时兼顾重要资源保护和区域可持续发展工作。其中,与自然保护地重叠的区域应符合我国自然保护地的相关管控要求。

  问:起草《管理办法》主要有哪些依据?

  答:起草《管理办法》主要依据《国际地球科学与地质公园计划章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地质公园操作指南》以及《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等相关制度规定,并充分吸纳多年来我国世界地质公园管理的实践经验。

问:《管理办法》出台会给我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工作带来哪些变化?

  答:我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分为国内推荐和国际申报2个阶段,《管理办法》出台主要带来两个方面的新变化。

  一是为更好契合世界地质公园理念,取消了多年来国内推荐时要求“申报区域内的国家地质公园设立两年以上(含两年)”的规定,符合世界地质公园标准的均可申报,不再要求申报区域是否含有国家地质公园或其他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地。

  二是为更好衔接有关国际标准,并做好我国世界地质公园申报项目的储备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在国内推荐前增加前置条件。《管理办法》提出,国家林草局将建立世界地质公园项目预备库,申报区域必须首先申请列入预备库,并按照世界地质公园标准运行满1年后,方可参加世界地质公园国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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