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的文化遗产,分布于15个省区市,建造年代不同、形态不一、保存状况各异。长城保护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
《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印发5年多来,古老的文化遗产不断焕发新的活力。长城保护过程中凝聚的智慧和形成的经验,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具有开创和示范价值。我国长城保护管理工作获得国际高度认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上,长城被世界遗产委员会评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示范案例。
从“本体”到“整体”
加强保护,是传承利用的基本前提。保护好长城文化遗产,是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首要任务。
坚持保护优先原则,就是对长城进行系统性、整体性保护,既要保护长城本体和环境风貌,也要保护长城沿线一切文保单位、世界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及新发现发掘的文物遗存,还要保护长城沿线传统村落及传统生活方式。一句话,现在的保护,就是由过去单独保护长城本体,转变为保护好长城沿线一切有价值的文物和文化资源。
从“一般性抢险加固”到“研究性修缮”
在修长城问题上,大面积复原的做法一度占据主导地位——要修得像景区长城一样,雄伟、蜿蜒、磅礴。随着经验的积累和理念的转变,人们认识到,如今的长城绝大部分是残垣断壁、碎石土垄、沟沟坎坎,修缮应立足对历史遗迹的保护。
整旧如旧、整残如残,能不动的尽量不动,能不补的尽量不补,必须添加的,只限于保证安全和有助于强化古旧风貌,成为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遵循。在具体工艺上,工匠们坚持尽量选用长城上脱落的原始砖块,使用原来的式样、材料和工艺,新烧制的长城砖也是按照古法定制的。长城开启了原状保护的时代。
从“就事论事”到“有法可依”
在国家层面的《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基础上,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印发《长城保护总体规划》,明确了长城保护、传承、利用相关工作原则、目标、内容及管理要求。《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印发后,沿线15个省份把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写入地方性法规,严防不当开发和过度商业化,采取硬保护、硬约束,划定保护红线,长城保护的法制化建设日臻完善。
近年来,河北、山西、青海等省份相继部署长城保护专项监督,督促解决了一批长城公益受损问题。长城保护检察院公益诉讼,是各地探索长城保护新思路中的一个重要尝试。最高人民检察院深化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的沟通协作,联合发布长城保护专题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典型案件办结之后,检察部门向类案治理发力,以促进其他长城点段开展全面摸排、全域监督。
从“尺量目测”到“高科技手段齐上”
当前,用数字技术记录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国际趋势。以数字技术为代表的新兴科技,为观察和记录文化遗产提供了前所未有的视角、细节和精确度,为探索创新资源挖掘和保护方法提供了可能。
曾经,长城的测量全靠长城保护员等带着干粮,背着水壶,拿着稿纸和铅笔,边走边记,边走边画,回来再进行整理。如今,航拍无人机、倾斜摄影建模、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等手段,逐渐提升和补充了尺量目测,让数据采集更全面、保护和修缮的准确性和效率大大提高。
如今,专家学者还在探索以数字化手段助力长城资源的基础研究、监测预警和开放共享。在科技手段加持下,长城的细微变化都会被监测记录在案、精准修复,长城保护方式也从“抢救性”向“预防性”转变。
从“几个人”到“很多人”
长城有两个基本特点:体量很大,历史很长。这两个基本特点决定了,长城保护传承不只是相关部门的事。近年来,长城保护传承取得重大成绩的一条有效经验,就是把其作为一项全民行动。
《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印发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新闻媒体等,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深入系统研究、阐释长城的精神内涵,全方位、多角度传播长城文化、弘扬长城精神,推动长城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说到长城保护,就不能不提长城保护员队伍。无论是骄阳似火还是北风凛冽,全国各地的长城保护员都会不疾不徐地行走在城墙上,遇到杂草就用镰刀清理,遇到裂隙就用手机拍照上传。目前,全国已有超过7500名长城保护员,守护着长城保护的“最后一公里”。文化的主体是人,保护传承的主体也是人。如今,对长城的热爱,早已从学术象牙塔走向全社会。在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过程中,中华儿女展现出巨大热情,更多的人加入进来,汇成强大保护合力,共同守望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随着社会各界对长城价值的认知水平不断提升,社会力量参与长城保护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薪火相传,绵延不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