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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岸区黄浦村还建房项目(黄浦景观大厦还建房项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阅读次数:1644
一、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由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供招标人进行原件核查:1 申请人应具有经营范围含园林绿化施工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 项目负责人2013年4至204至少有1项已完的类似工程项目的施工业绩。
3 信誉要求:1、未被责令停业的;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4、2013年4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高级职称,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所在单位的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缴纳社保记录及劳动合同(60岁以上人员仅提供聘用合同),项目负责人承诺如中标后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2013年4至204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
5 具有合格有效的全生产许可证;
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都不得同提出资格申请;
资料不全、不符或迟到的投标申请人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二、投标人在武汉建设网企业不良行为公示期内有记录的将不予受理。

鄂公网安备 42010402000899号